中设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设股份收购悉地国际最新)

由:sddy008 发布于:2023-03-09 分类:股票知识 阅读:105 评论: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设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设股份收购悉地国际最新)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中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

筹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5 号)核准,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333.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15.67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20,893.59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209.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84.3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7]B081 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1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科研及相关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9,708.64 6,684.3845

2 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设项目 5,080.16 1,500.00

3 试验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5,088.11 1,500.00

4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510.35 2,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29,387.26 17,684.3845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计划全部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

于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缺;如所筹资金超过预

计募集资金数额,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

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方式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

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苏公 W[2017]E1380 号《江苏中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为

2,226.80 万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

下:

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自筹资金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号 诺投资金额 际投入金额

科研及相关配套用房建

1 9,708.65 6,684.38 1,368.67 410.98

2 智能交通项目投资 5,080.16 1,500.00 365.81 365.81

3 扩建试验检测中心项目 5,088.11 1,500.00 866.24 574.91

2

投资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

4 3,510.35 2,000.00 1,351.98 875.10

设投资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0.00 0.00

总计 29,387.26 17,684.38 3,952.70 2,226.8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公司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2,226.80 万元,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相关阅读

评论

精彩评论